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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大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力度,近日,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局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以科技创新为引领,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做好金融支持和服务工作,更好推动长江经济带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从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推动绿色金融与科技金融、数字金融协同发展,推动绿色金融与普惠金融、养老金融协同发展,扎实做好金融风险评估和防控工作等四方面提出16项重点任务,并提出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宣传引导、加强监督管理三项保障措施,对做好金融“五篇大文章”,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会同相关部门推动《指导意见》各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金融支撑。

请点击“阅读原文”查看《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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